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其法院“适当裁决涉及人工智能的案件”并“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容错空间’”。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报告中,该法院强调将对利用人工智能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进行“坚决法律规制”,同时促进数字经济有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称,去年中国起诉了4739人涉及人工智能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数据安全违规案件。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报告中指出,法院“适当裁决了涉及人工智能的案件”,并“准确把握了技术创新中的‘容错空间’”。报告引用了一个未具体说明的案件,该法院裁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中的错误不构成侵权,因为“开发者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且未对原告的权益造成实际损害”。
然而,报告强调,将对“利用人工智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实施“坚决的法律规制”,从而“促进技术向善”。展望未来,中国法院将“促进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有序发展”。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另一份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表示,去年中国在人工智能和电子商务等领域起诉了4739人涉及“数据安全违规”案件。该报告突出了在平衡创新与监管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