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一名48岁城市大学教授向物业代理提供1000港元(128美元)贿赂,以避免支付16000港元租约违约赔偿。该事件涉及2022年11月签署的临时租约,教授声称其为非约束性备忘录,但法院驳回此说法为‘难以置信’。
香港沙田法院于周二(2026年3月10日)裁定大陆学者杜杜(Du Du)罪名成立,他被指控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向物业代理提供利益以逃避租约赔偿。杜杜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副教授,年仅48岁。
庭审显示,2022年11月6日,杜杜通过美联物业(Midland Realty)代理钟芳秋(Sammi Chung Fong-chau)同意租用大围Peak One住宅屋苑的一间单位。但他很快改变主意,声称受不当影响而签约。同日,他通过短信轰炸钟芳秋,要求‘作为朋友’私下解决此事,并提出支付1000港元以避免支付16000港元赔偿。
杜杜辩称,他仅意在补偿代理人,且认为该协议仅为非约束性备忘录。但裁判官李浩昇(Joseph To Ho-shing)驳斥此说法‘难以置信’,并认定其行为构成向代理提供利益。独立反贪污委员会(ICAC)调查此案,检察官Jeffrey Sze Cho-yiu出庭。杜杜将于稍后判刑。
此案凸显香港租务纠纷中贿赂风险,法院强调临时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