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警员因向一名19岁强奸嫌疑人勒索6万港元(约合7675美元)而被判处16个月监禁。该警员Ng Wai-fung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该嫌疑人后采取行动,此案涉及一名16岁女孩。法院批评他自行执法。
香港地区法院于周二(2026年3月10日)判处警员Ng Wai-fung 16个月监禁,他被指控在公职中不当行为。Ng在2024年1月至4月期间调查一名16岁女孩的强奸投诉时,认为检察机关错误释放了19岁嫌疑人,因此自行向嫌疑人索要钱款。
辩方律师表示,Ng上个月认罪,他对司法部的决定感到沮丧,认为有必要自己追查此事以帮助女孩。2024年4月26日,Ng向嫌疑人发送短信,谎称女孩要求6万港元以撤销案件。他甚至在嫌疑人于4月28日与父亲前往警局投诉后,继续施压要求付款。
次日早上(4月29日),Ng被捕并随后停职。法院强调,Ng的行为是自行执法,违背了法治原则。此案凸显了执法人员在处理敏感案件时的挫败感,但也提醒公职人员必须遵守法律程序。
根据南华早报报道,此事件发生在香港,涉及警方内部纪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