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各储蓄银行已对菲律宾中央银行将薪资贷款还款期延长至七年的决定表示支持。他们提醒称,最长期限的贷款应仅适用于特定开支。
菲律宾储蓄银行商会(Chamber of Thrift Banks)对菲律宾中央银行(BSP)6月18日发布的第1239号通告表示支持,该通告将薪资消费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限从五年延长至七年。受托人Manuel Santiago Jr.表示,业界欢迎这一旨在提供更大灵活性的调整,但也强调必须避免借款人因经常性支出而不堪重负。
Santiago在7月15日举行的商会年度大会上指出,六年和七年的期限不应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薪资贷款。他以每年都会发生的学费为例,建议较长还款期限应主要针对医疗住院等紧急情况或房屋维修等重大一次性支出。
菲律宾央行副行长Lyn Javier表示,延长贷款期限使银行能够评估每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进行相应的贷款重组。她补充说,贷款机构除了延长信贷期限外,还应提供金融健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