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忠南地方劳动委员会在新修订的劳动法生效后,首次认定总承包商具有“雇主身份”。该裁决源于针对分包商工会提出的谈判请求公告张贴问题的争议。《黄色信封法》将雇主的定义扩大至对工作条件拥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