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忠南地方劳动委员会在新修订的劳动法生效后,首次认定总承包商具有“雇主身份”。该裁决源于针对分包商工会提出的谈判请求公告张贴问题的争议。《黄色信封法》将雇主的定义扩大至对工作条件拥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
忠南地方劳动委员会于4月2日审理了涉及韩国核安全技术院、韩国原子能研究院、韩国资产管理公社以及韩国标准科学研究院的案件。根据新法规定,这些总承包商在收到分包商工会的谈判请求后,未能按要求在七日内发布相关公告。总承包商辩称,工会未能明确列出确定雇主身份所需的具体议程项目或工作条件。工会随后向委员会提起申诉,委员会在法案生效后的首次裁决中认定这些总承包商具有雇主身份。该裁决要求总承包商必须张贴相关公告。据韩联社报道,委员会计划于当晚通知相关当事方,但程序可能会有所推迟。于上月生效的《黄色信封法》旨在通过要求总承包商对其能够实质性控制的分包劳动承担责任,从而扩大工人的谈判权。据主要反对党国民力量党议员赵智妍表示,截至3月30日,全国各地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已收到267起劳动谈判案件。预计与该法相关的争议仍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