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管制

关注

香港政府宣布,從4月30日起,對在公眾場所攜帶少量替代煙草產品者發出3000港元定額罰單;攜帶較大量者則面臨最高5萬港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 修訂煙草管制法亦為全境禁售這些產品鋪路,惟未定時間表。

此网站使用 cookie

我们使用 cookie 进行分析以改进我们的网站。阅读我们的 隐私政策 以获取更多信息。
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