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us Is Lord Church Ltd.在针对九龙一处房产的纠纷中获得了香港高等法院的有利裁决。法院驳回了JIL Investments Ltd.的所有诉求,并确认该教会根据“租购协议”拥有该房产的全部法律所有权及实益所有权。
在3月31日的判决中,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黄继明(Jonathan Wong)维持了Jesus Is Lord Church Ltd.对该九龙房产的全部法律所有权及实益所有权的认定。该教会已履行了十多年来的义务,包括支付月租,并最终行使了购买权。
法院谴责了原告的行为,特别是其在租约到期前秘密地为该房产设定了3000万港元的抵押贷款。法院驳回了JIL Investments Ltd.试图废除教会购买权的企图,裁定该正式通知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教会将通知亲自送达了JIL Investments代表史蒂芬·施(Stephen Sy),法院认定后者为实际决策人,教会信赖其代理权限是合理的。法院裁定所有与抵押贷款相关的负债均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