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周二判处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最高14个月监禁,他们向英基学校基金会(ESF)幼儿园管理员行贿2万至20万港元,以换取入学名额。副区院法官陈慧敏表示,家长对子女有高期望可以理解,但前提必须守法。法官强调贿赂严重,并指被告剥夺他人公平机会。
香港地区法院周二对13名家长及一名中间人作出判决,他们向英基学校基金会(ESF)吴凱沙国际幼儿园前员工Fatima Rumjahn行贿,金额介乎2万至20万港元(2600至2.56万美元),以获取入学优先权。
Rumjahn于2018至2021年间处理入学申请,向等候名单上的家长或迟交申请的家长承诺优先地位。被告在求情时指责Rumjahn"利用家长渴望子女入校的心理"并"引诱"他们行贿。
陈慧敏法官表示,她理解被告动机,因为家长希望子女得到最好教育。"对子女有高期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前提是必须守法,"她指出。她批评被告的行径剥夺他人公平入学机会。
此案涉及多名被告,包括Marissa Choy Wai-yin、Cora Lam Man-hei、Michelle Wong Mei-suet、商人Siu Yu-pong、Zhu Shuangye、Julia Wong Wing-man及Lee Chun-long。ESF是香港最大的国际学校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