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萨摩洛伊斯兰教令委员会(Bangsamoro Darul Ifta)裁定,根据伊斯兰教法,强迫强奸受害者与其施暴者结婚是被禁止的。这份于2月26日发布的教令强调了真正的同意权以及对受害者的同情。邦萨摩洛妇女委员会称赞这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定。
邦萨摩洛伊斯兰教令委员会(BDI)于2月26日发布了一项教令,宣布根据伊斯兰教法,强迫强奸受害者与其袭击者结婚是不被允许的。根据邦萨摩洛信息办公室3月31日发布的新闻稿,婚姻必须建立在真正的自愿基础之上,任何胁迫或暴力都无法凌驾于此。
BDI将强奸描述为最令人发指的罪行之一,并指出伊斯兰教法旨在保护个人名誉,对违规者施加严厉惩罚,同时免除受害者的责难。受害者应得到保护、支持和同情。施暴者可以通过提供相当于彩礼的经济赔偿来承认伤害,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结婚。
这与《修订刑法典》第344条形成了鲜明对比,该条款规定,如果受害女性与犯罪者结婚,则免除包括强奸在内的侵害贞操罪行的刑事责任。然而,BDI的教令对于伊斯兰教法法院而言仍然是非强制性的意见。
邦萨摩洛妇女委员会对该裁定表示欢迎,并通过邦萨摩洛信息办公室发表声明称:“邦萨摩洛妇女委员会向BDI致以最深切的感谢……感谢其发布这一历史性教令,申明任何女性都不得被迫嫁给强奸犯。”该决定正值邦萨摩洛穆斯林棉兰老自治区庆祝全国妇女月之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