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周一宣判,一名前高中教师唐玉文因强奸和强制猥亵女学生罪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该判决基于2019年发生的犯罪事实,受害者后来因抑郁症自杀身亡。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唐玉文犯有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法院判处其强奸罪15年有期徒刑,强制猥亵罪5年有期徒刑,二罪并罚合并执行18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唐玉文还被终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职业,并需赔偿受害者父母的经济损失。
据判决书显示,2019年9月至11月,唐玉文作为该女学生的班主任,在学校期间对其实施了两次强奸和一次强制猥亵。当时受害者正遭受抑郁症折磨。受害者于2020年6月毕业后,在另一所高中复读一年,并于2021年9月进入大学就读。但因病于2023年9月辍学,并于2025年1月在家自杀身亡。
法医鉴定显示,唐玉文的犯罪行为并非受害者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加重了她的抑郁状况。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此案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从严惩处。
该案于2025年2月引发公众关注,一则网上投诉于2月10日发布。次日,百色市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涉及教育、公安和纪检部门。唐玉文随后被确认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并免去公职。警方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