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已收到请求,要求废除一项禁止呼吁抵制该市“爱国者治港”选举的法律。上诉人主张,该措施侵犯了表达政治不满和做出知情投票决定的权利。香港政府则坚持认为,此议题不在宪制复核的范围内。
香港终审法院就《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展开了辩论。上诉人形容禁止呼吁选民抵制或投废票的规定是极不寻常且难以解释的。他起初对指控提出挑战,但在下级法院维持该法律的合宪性后,他最终认罪。
原讼法庭去年驳回了他的上诉。上诉人的代表律师向终审法院表示,居民应保留在选举前表达对政治制度不满的权利。政府代表律师则反驳称,此类挑战超出了司法复核的范畴。
此案的核心在于香港受限选举框架下言论自由的界限。诉讼程序仍在继续,预计将有进一步的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