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已獲要求廢除一項禁止呼籲抵制該市「愛國者治港」選舉的法律。上訴方辯稱,該措施侵犯了表達政治不滿以及做出知情投票決定的權利。政府則堅持該問題不在憲法審查範圍之內。
香港終審法院就《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聽取了辯論。上訴方形容禁止呼籲選民抵制或投廢票的規定是極端且令人費解的。他最初對指控提出質疑,但在下級法院維持該法律的合憲性後,隨後認罪。
原訟法庭去年駁回了他的上訴。上訴方的律師向終審法院表示,居民應保留在選舉前表達對政治體制不滿的權利。政府律師反駁稱,此類挑戰已超出司法審查的範圍。
此案核心在於香港受限的選舉框架下言論自由的界限。訴訟程序仍在繼續,預計將有進一步的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