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法院将配备菲律宾手语翻译员

据最高法院,从12月15日起,听障菲律宾人可在法庭程序中要求翻译员。法院已批准在司法系统中使用菲律宾手语口译的规则。此举旨在确保听力障碍者平等获得司法公正。

最高法院已批准从12月15日起在法院使用菲律宾手语(FSL)翻译员的规则。各法院将获得年度认可翻译员名单,由法院行政办公室颁发的证书有效期三年。

翻译员必须每三年完成至少24小时继续教育以维持认可。法院可因无行为能力、欺诈或不诚实、违反保密义务、无正当理由缺席或故意违反规则而移除翻译员。

“翻译员必须…尊重聋人的身份、语言、文化、地位以及个人特征和信仰,”最高法院表示。

聋人可在对方同意下聘请自己的认可翻译员。当现场无翻译员可用、简短程序不涉及证言,或敏感案件对翻译员构成安全风险时,允许远程口译。

对于复杂程序、涉及儿童或多方的案件,以及受噪音或照明不良影响且视频会议不可行的场所,法庭口译仍为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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