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议的背景下,专家们认为菲律宾旅行税是一种时代错误的负担,应该逐步取消。这种税源于1950年代的历史,已不适应当前时代。其收入并未有效用于旅游业,引发了菲律宾人的不满。
菲律宾旅行税,经济舱1,620比索、头等舱2,700比索,已引起许多菲律宾人的愤怒,尤其是在网上。大多数离境人士需支付,包括公民、永久居民和停留超过一年的外国人。此税与机场费分开,在亚洲其他地区不常见,那里的离境费通常包含在票价中。nn该税起源于1956年的《共和国法第1478号》,用于资助旅行与旅游工业委员会发展旅游业。1970年,《共和国法第6141号》增加另一笔税款,用于Rizal公园和其他公共公园。1977年,前总统Ferdinand E. Marcos时期的总统令第1183号,将这些税统一,以支持戒严令期间债务危机中的政府项目。nn根据2009年《旅游法》,旅行税收入的50%拨给旅游基础设施和企业区管理局(TIEZA),用于修建道路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另外40%资助高等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旅游相关课程,10%支持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尽管多年来征收了税款,但区域间旅行仍未改善,表明资金并未有效惠及游客。nn2024年,TIEZA报告旅行税收入78亿比索,仅占政府总收入4.419万亿比索的0.18%。UP经济学学院助理教授JC Punongbayan博士表示:“是时候废除像旅行税这样混乱且时代错误的政策了。”废除它将符合东盟协定,如1987年《马尼拉宣言》和2002年《东盟旅游协定》,促进东盟内部免税旅行。随着中产阶级增长,更多菲律宾人出国旅行,往往比国内目的地更便宜,因为内部基础设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