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粵語流行歌手、Mirror樂隊成員姜濤因粗心駕駛、闖紅燈及未展示試用駕照「P」牌,被東區裁判法院罰款2200港元(280美元)。他未有親自出庭,由律師代表。案件涉及去年11月的一宗車禍及之後的闖紅燈事件。
姜濤於周一(4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粗心駕駛罪成立,罰款1000港元。法庭文件顯示,他於去年11月28日凌晨約4時14分,在堅道(Caine Road)將車頭側邊撞向路邊欄杆,導致車輛及欄杆損毀,但無人受傷。
姜濤向現場警員表示,他當時伸手到車尾取帽,導致車輛在行駛中失控撞向行人道欄杆。他據報於去年2月取得試用駕照。
另外,他被指於堅尼地城(Kennedy Town)路口闖紅燈,時間為撞車事件一個月後。姜濤同時因未在車上展示試用駕照「P」牌被罰。總罰款達2200港元。
作為人氣男團Mirror成員,姜濤以其音樂作品如《King Maker》聞名。此案無造成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