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近日向食品摊位经营者发出警告,称其在堂食服务中使用带有塑料内衬的纸质容器属于违规。
7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深水埗西九龙中心的美食广场进行视察,并发出多项警告。该处的一位档主何先生(Philip Ho)表示感到震惊,因为他一直以为纸碗是获准使用的。
环境保护署于周一明确表示,此类带有内衬的产品仅限用于外卖订单。由于美食广场的座位属于公共区域,因此所有经营者均必须遵守堂食相关规定。
何先生指出,该处几乎所有档位都在使用同款容器。经营者们表示,更换为获准的容器类型将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