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厦门凭借其公认的沿海管理方法,正在竞标主持公海条约秘书处。这项条约围绕四个支柱构建:深海遗传资源的公平分享、约束性海洋保护区、强制性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
公海条约的真正意义在于其制度架构,该架构将强制执行条约。这需要一个秘书处将政策转化为实践。
布鲁塞尔、瓦尔帕莱索和厦门之间的竞争——这些都是候选地来主持秘书处总部——常常被视为后勤或地缘政治选择。但实际上,它反映了三种不同的国际治理方法。
厦门模式基于中国在沿海管理方面的经验,特别是 mangrove 恢复和环境影响评估。该模式强调全球南方国家参与,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海底管理局等现有框架协调。
作为候选地,厦门可以加强条约治理,通过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这场竞争突显了欧洲、拉丁美洲和中国在海洋治理中的不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