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选举委员会(Comelec)调查选举案件的拖延违反宪法迅速结案权。它废止了Comelec认定佩特罗尼洛·索洛蒙·萨里贡巴违反《综合选举法》的可能立案决议。该判决强调了国家确保案件迅速解决的责任。
2025年8月19日一份22页的判决书,最高法院全体大法官会议驳回了Comelec关于萨里贡巴通过不作为放弃迅速结案权的论点。萨里贡巴在2010年选举中输掉了博霍尔省洛博克镇市长职位。一个月后,他提交了选举捐款和支出声明(SOCE)。
2014年,来莱克竞选财务股要求萨里贡巴解释其SOCE涉嫌超支。他提交解释后,该股对他提起投诉。他以生病为由获得2015年4月14日调查延期,但未能在2015年7月11日期限前提交反要式誓章。
该期限六年后,来莱克全体会议发布决议起诉萨里贡巴,声称他未反对拖延即放弃权利。最高法院驳回此点,引用1987年宪法第三条第16节,该节规定:“1987年宪法第三条第16节保障所有人享有司法、准司法或行政机构迅速结案的权利。”
法院还指出,根据来莱克程序规则,初步调查须在反要式誓章后20日内完成,决议在随后五日内作出。“法院裁定,来莱克无法证明进行超过六年初步调查的正当性,因为该案不涉及复杂问题或需要大量记录或证据,”判决书写道。它强调,确保迅速解决是国家的职责,而非受访者的。“检察官有责任迅速解决投诉……无论请愿人是否反对拖延,”它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