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已批准该市首批三个符合官方最低标准的劏房单位。这些单位位于深水埗的一套公寓内。
香港基本住房单位经营者协会主席陈宪海表示,房屋局上周已批准他在深水埗一套公寓内的三个劏房单位为“简朴房”。陈宪海称,他是于5月下旬提交的申请。
根据3月1日起生效的《住宅租赁条例》,只有符合最低居住标准并经认证的劏房方可在市场上出租。一个“简朴房”的面积必须至少达到8平方米,楼底高度至少为2.3米,且须设有窗户和防水厕所,并符合其他关于安全、卫生及消防的要求。
经营物业公司“包租代管创新”并负责劏房运营及翻新的陈宪海表示,自3月以来,他已投入15.17万港元对位于长沙湾道的三间劏房进行了升级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安装新的排水管、防火门、消防安全设备、独立水电表及通风扇等。这些公寓无需进行布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