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在土地审裁处设定的周六截止日期前举行法定的业主大会。该公司将延期归咎于特殊情况,并表示将尽快重新安排会议。
宏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六向宏福苑居民发出通知,解释其无法按计划召开会议。此前,土地审裁处已驳回了该公司提出的延期申请。
在宏福苑发生致命火灾后,该屋苑1984户业主中共有247名业主(超过12%)于4月29日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以讨论相关议题。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此类会议必须在有效请求提出后的45天内举行。
该公司声称,尽管面临前所未有的情况,但一直在为会议做准备,并承诺继续推进相关工作。通知中并未说明新的会议日期。